宋朝茶法

【原文】
 
本朝茶法,乾德二年,始诏在京、建州、汉、蕲口各置榷货务①。五年,始禁私卖茶,从不应为情理重②。太平兴国二年,删定禁法条贯,始立等科罪。淳化二年,令商贾就园户买茶,公于官场贴射,始行贴射法③。淳化四年,初行交引,罢贴射法。西北入粟给交引,自通利军始④。是岁,罢诸处榷货务,寻复依旧。至咸平元年,茶利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为额,至嘉祐三年,凡六十一年用此额,官本杂费皆在内,中间时有增亏,岁入不常。咸平五年,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⑤,以十分茶价,四分给香药,三分犀象,三分茶引。六年,又改支六分香药、犀象,四分茶引。景德二年,许人入中钱、帛、金银,谓之“三说”。至祥符九年,茶引益轻,用知秦州曹玮议⑥,就永兴、凤翔以官钱收买客引,以捄引价,前此累增加饶钱⑦。至天禧二年,镇戎军纳大麦一斗,本价通加饶,共支钱一贯二百五十四。乾兴元年改三分法,支茶引三分,东南见钱二分半,香药四分半。天圣元年,复行贴射法,行之三年,茶利尽归大商,官场但得黄晚恶茶,乃诏孙奭重议⑧,罢贴射法。明年,推治元议省吏、计覆官、旬献等,皆决配沙门岛,元详定枢密副使张邓公、参知政事吕许公、鲁肃简各罚俸一月⑨,御史中丞刘筠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、西上閤门使薛昭廓、三部副使,各罚铜二十斤;前三司使李谘落枢密直学士⑩,依旧知洪州。皇祐三年,算茶依旧只用见钱。至嘉祐四年二月五日,降敕罢茶禁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建州,汉,蕲口:建州,州名,今福建建瓯;汉,汉口,今湖北武汉;蕲口,今湖北蕲春蕲州镇。
 
②从不应为情理重:对于那些不遵守禁私贩卖茶法令的人,依据犯罪情节严重的条款,从重处罚。
 
③贴射法:宋朝时期,官买官卖茶叶的一种转换方式。如果商人能够补上官府买卖茶叶所得的净利息钱,那么就允许商人直接向茶场园户采购并贩卖茶叶。
 
④通利军:行政区划名,今河南浚县。
 
⑤王嗣宗:字希阮,今山西汾阳人。
 
⑥曹玮(wěi):字宝臣,今河北人,宋朝将领。
 
⑦加饶钱:加耗钱,以各种损耗为由,多收出来的费用。
 
⑧孙奭(shì):字宗古,今山东东平人,官至兵部侍郎。
 
⑨张邓公,吕许公,鲁肃简:张邓公,张士逊,字顺之,今湖北光化人,官至宰相;吕许公,吕夷简,字坦夫,开封人,官至宰相;鲁肃简,鲁宗道,字贯之,今安徽亳县人,官至参知政事。
 
⑩李谘(zī):字仲询,今江西新余人,官至户部侍郎。
 
【翻译】
 
宋朝的茶法,乾德二年,朝中开始下诏令在京师、建州、汉口、蕲口各处设置榷货务。乾德五年,开始禁止私自贩卖茶叶,触犯法令者会从重处罚。太平兴国二年,删除、修订了禁止私自贩卖茶叶的法令,开始制定出科罪等级以处罚触犯法令的人。淳化二年,允许商人前往茶园买茶,官府在茶场中收取商人缴纳的利息,由此开始实行贴射法。淳化四年,开始实行交引法,于是贴射法便被废除了。商人向西北地区缴纳粮食给以交引,这种措施从通利军开始实施。当年,各地的榷货务也被一一废止,但没过多久又恢复如初了。到了咸平元年,茶税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钱为固定数额,到了嘉祐三年,总共有六十一年都在使用这个固定数额,官本杂费都包含在内,中间也时增时减,年收入也并不固定。咸平五年,三司使王嗣宗首创三分法,以茶价为十分来计算,四分支付香药,三分支付犀牛角和象牙,三分支付茶引。六年,又改为六分支付香药、犀牛角、象牙,四分支付茶引。景德二年,允许商人以钱、帛、金银入中,称为“三说”。到了祥符九年,茶引越来越低贱,朝廷采纳了秦州知州曹玮的提议,以永兴军、凤翔府用国库内的钱将商人手中的茶引收购过来,以此来拯救茶引的价格,此前还曾数次增加了加耗钱。到了天禧二年,镇戎军缴纳一斗大麦,本价加上加耗钱,一共支出一贯二百五十四钱。乾兴元年更改三分法,三分支付茶引,二分半支付东南见钱(前往东南地区领取现钱),四分半支付香药。天圣元年,又重新施行贴射法,这种方法施行了三年,茶叶的利润全部都归于大商人的手中,官场只能卖黄茶或者是比较劣质的茶,于是又下诏让孙奭重新审议此事,便又废止了贴射法。到了第二年,追究查处主张恢复贴射法的元议省吏、计覆官、旬献等官吏,都被发配到了沙门岛,原详定官枢密副使张邓公、参知政事吕许公、鲁肃简各自罚俸一个月,御史中丞刘筠、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、西上閤门使薛昭廓、三部副使,各自罚二十斤铜;前三司使李谘被撤销了枢密直学士的贴职,依旧任职洪州知州。皇祐三年,茶税依旧只使用现钱。到了嘉祐四年二月五日,则又下发敕令废止了茶禁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    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