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喝打仗子

【原文】
 
三司、开封府、外州长官升厅事①,则有衙吏前导告喝。国朝之制②,在禁中唯三官得告:宰相告于中书,翰林学士告于本院,御史告于朝堂。皆用朱衣吏,谓之“三告官”。所经过处,阍吏以梃扣地警众③,谓之“打仗子”。两府、亲王自殿门打至本司及上马处;宣徽使打于本院;三司使、知开封府打于本司。近岁寺、监长官亦打,非故事。前宰相赴朝,亦有特旨,许张盖、打仗子者,系临时指挥。执丝梢鞭入内,自三司副使以上,副使唯乘紫丝暖座从入。队长持破木梃,自待制以上。近岁寺、监长官持藤杖,非故事也。百官仪范,著令之外,诸家所记,尚有遗者。虽至猥细,亦一时仪物也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外州,升厅事:外州,京师之外的各州;升厅事:古时候的官员升堂处理政事。
 
②国朝:此处指宋朝。
 
③阍(hūn)吏:守门的役吏。
 
【翻译】
 
三司、开封府、外州的长官升堂处理政事的时候,便有衙役在前面引路吆喝。宋朝的制度,在皇宫之内只有三种官职可以通告吆喝:宰相传呼于中书省,翰林学士传呼于翰林院,御史传呼于朝堂。通告吆喝的人全是穿着红色衣服的衙吏,称为“三告官”。官员们所经过的地方,守门的役吏都要以棍棒敲击土地来警示所有人,称为“打仗子”。两府、亲王需要从殿门一直敲击到本司或者是他们上马的地方;宣徽使则要敲击至本院;三司使、开封府则要敲击到各自的官府。近些年来寺、监长官也需要打杖吆喝,这并不是之前的成例。之前宰相上朝的时候,也有受特殊旨意,允许张华盖、打仗子的,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指挥。手拿着丝梢鞭入宫,自三司副使以上才能这样做,副使只能乘坐紫丝暖座跟着入宫。仪仗的队长手里拿着旧棍杖,需要是待制之上的官员才行。近些年来寺、监长官拿着藤杖,这也不是旧时的成例。百官的仪仗典范,除了写入律令的之外,各家所记载的,尚且还有些遗漏。虽然记载的很翔实琐细,但也只是一个时期内用于礼仪的器物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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