郊庙册文
皇帝亲临南郊,参加祭天、祭祖的活动,册文上都说“恭荐岁事”。先前往景灵宫祭祀,称为“朝献”;再前往太庙祭祀,称为“朝飨”;最后才会前往南郊祭祀。我在编撰《郊式》的时候,曾经参与过这方面的讨论,经常会怀疑它们的次序,如果说先行祭祀的为尊,那么郊祀不应该在庙祀之后;如若最后祭祀的为尊,那么景灵宫不应该排在太庙之前。考究这种祭祀次序的由来,也是有原因的。根据唐朝时期的制度,凡是祭祀天帝的时候,皇帝都会事先派遣使者,前去祭祀众多其他的神庙,只有太清宫、太庙的祭祀典礼是由皇帝亲自参加的。其典册、祝告的文字都称:“取某月某日,有事于某所,不敢不告。”太清宫、太庙的祭祀称为“奏告”,其他的都称为“祭告”。只有在南郊祭祀的时候,才称为“正祠”。到了天宝九年,皇帝又下诏说:“‘告’,是上位者对下位者谈事时的用词。今后祭祀太清宫的时候应该称‘朝献’,祭祀太庙时称为‘朝飨’。”自此就没有“奏告”这个称呼了,册文中则(将太清宫、太庙的祭祀)都称为“正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