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声同者即应

【原文】
 
古法,钟磬每虡十六①,乃十六律也。然一虡又自应一律,有黄钟之虡,有大吕之虡,其他乐皆然。且以琴言之,虽皆清实,其间有声重者,有声轻者。材中自有五音,故古人名琴,或谓之清徵,或谓之清角。不独五音也,又应诸调。予友人家有一琵琶,置之虚室,以管色奏双调②,琵琶弦辄有声应之,奏他调则不应,宝之以为异物,殊不知此乃常理。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,若徧二十八调而不应,则是逸调声也。古法,一律有七音,十二律共八十四调。更细分之,尚不止八十四,逸调至多。偶在二十八调中,人见其应,则以为怪,此常理耳。此声学至要妙处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③。世之乐工,弦上音调尚不能知,何暇及此?
 
【注释】
 
①钟磬每虡(jù)十六:钟、磬各自悬挂十六件为一架。
 
②管色:用于定音和记谱的一种管乐器。
 
③天地至和之声:出于天地自然之间的最为和谐的声音。
 
【翻译】
 
古时候的用乐方法,钟、磬各自悬挂十六件为一架,这便是十六律。这样一来一架就只能对应一律,有黄钟律的架,有大吕律的架,其他的乐曲都是这个样子的。且用琴来说,虽然琴声都比较清实,其中有琴声比较重的,也有琴声比较轻的。乐器的材质里原本就包含五音,所以古人将其命名为琴,或者称为清徵,或者称为清角。乐曲不单单和五音相应,而且还和各个曲调相应。我朋友家里有一张琵琶,放在了空房子里,并以管色吹奏双调的曲目,琵琶的弦则有声音来应和,弹奏其他的调子时则不应,朋友将其看作宝贝并认为它并非寻常的事物,殊不知这只是音乐上的常理罢了。燕乐的二十八调中只要有音色相同的它便会相应,如若二十八个音调都奏遍了而它却没有相应,那么就是逸出常用调式之外了。根据古时候的乐法,一律有七个音调,十二律一共有八十四个音调。更加细分之后,尚且就不止八十四个,逸出的音调会更多。偶尔在二十八调中,人们见到过相互应和的情况,都认为非常奇怪,其实这只是常理而已。这也是声学中至为精妙的地方。现在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,所以无法弹奏出于天地自然之间最为和谐的声音。世间的乐工,尚且还不能知道弦上的音调,又如何有时间来研究这些呢?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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